近日,申请执行人赵某将一面印有“为民执法,情暖人心”的锦旗亲自送到蠡县法院,对执行法官耐心细致、认真负责的工作表示感谢。
申请执行人赵某诉被执行人毕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经审理判决,毕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8万余元。判决生效后,被执行人毕某未履行赔偿义务,申请执行人赵某向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案件进入执行阶段。执行干警经过排查,发现被执行人毕某无财产可供执行,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但是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毕某的财产线索,并时常到毕某家中从情理、法理等角度劝导毕某及其家属履行法律义务。最终,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,被执行人毕某及其家人表示履行赔偿义务,但无法付清全部债务,针对这一情况,执行法官立即与申请执行人赵某取得联系,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,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,矛盾得以成功化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