限行尾号是:
 限行尾号是: 
当前位置:首页 >> 部门动态

蠡县法院:“隔空执行”促和解实现权利笑开颜

作者:     来源:     日期:2020年04月05日     点击:

“感谢甄法官为我们执结这起修理合同纠纷案,没想到疫情期间执行效率这么高,真是太感激了!”蠡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甄向东收到当事人的电话。近日,蠡县法院通过网络执行平台、微信、电话达成执行和解,成功执结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。

蠡县某修理厂与阜平某运输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,因某运输公司欠某修理厂维修费而被起诉,法院判决阜平某运输公司给付蠡县某修理厂维修费143570元。立案执行后,主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,查询到阜平某运输公司名下登记有众多车辆,去该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,却未发现上述车辆的下落。经过多方调查,得知该运输公司有45000元保险赔偿款在蠡县法院账户,但不足以全额偿还。春节后赶上疫情,但阻挡不了执行的进程。主办法官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,了解到阜平某运输公司有一辆半挂车在申请执行人的修理厂处,考虑疫情期间处置车辆、评估、拍卖程序复杂。主办法官通过微信、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,耐心做思想工作。最终,被执行人提出和解方案:打算用尚在法院账户上的保险公司赔偿款45000元和申请执行人处存放的半挂车来偿还。主办法官秉承善意执行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,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,双方达成执行和解,很快案件履行完毕。

疫情特殊时期,执行工作转换方式,调整思路,智慧执行,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。自疫情开始以来截至目前,蠡县法院结案120件,执行到位金额340余万元,限制高消费114名,拍卖10件,真正做到执行力度不减弱、执行脚步不停歇,实现权利不止步。

 

关闭】  【打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