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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民情解民忧 看法官缜密执行

作者:     来源:     日期:2021年06月10日     点击:

“感谢案件主办人,这么晚了还把赔偿款送来,你们辛苦了,太感谢法院办案人员了!”申请执行人张某在领取到全部执行款项后,对蠡县法院办案人员连声道谢。

     2020年1月,被执行人王某酒后驾驶汽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张某发生交通事故,致双方车辆受损,张某受伤,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张某无责任。2020年6月蠡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,并处罚金三千元,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0123元。

判决生效后,王某未履行,张某申请强制执行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,执行干警认真查阅案卷、快速提起网络查控,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微信有四千元钱,采取冻结措施时,余额竟然锐减。在王某收到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,联系案件主办人,称自己没有钱偿还。经过提起二次查询,分析比对,王某的微信零钱几乎为零,丝毫没有履行的意思!

民生之间无小事,执行干警立即到王某住所地调查核实,执行干警在与王某沟通过程中,结合案件实际,证实王某涉嫌转移财产、规避执行且拒不报告财产的行为,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。这下点破了王某的侥幸心理,王某承认错误,并抓紧时间凑齐全部案款。王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,对此深表歉意,今后绝不知法犯法。由于时间较晚,且申请执行人张某年岁已高,行动不便,案件主办人将执行款送至其家中,至晚上七点多,该案成功执结。

蠡县法院积极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将教育整顿与解决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有效结合。下一步,蠡县法院将继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,进一步强化涉民生领域执行攻坚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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